河湖的底色映照发展观
河南以十年河湖长制推动治水理念、治理机制和发展方式深刻转变,通过压实党政责任、强化制度约束、推进系统治理,实现从“与水争地”到“为水留白”、从“被动治水”到“倚水兴业”的转型,体现了敬畏自然、绿色发展、永续共生的高质量发展观。 过去,一些地方把河湖视为经济增长的“沉没成本”,存在重开发轻保护、先发展后治理等惯性,生态保护时常为项目落地、城市扩张和产业提速让步,造成生态赤字和民生欠账。同时,河湖治理还存在权责分散、推诿缺位和“就水治水”等问题。河湖长制实施后,党政主要负责人担起河流第一责任人职责,河湖治理由“部门的事”上升为“地方的事”,并被纳入地方发展整体考量,推动河南重新认识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