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《河南省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〉办法(修订草案)》的说明
河南拟修订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,以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为主线,强化党对城市基层工作的领导,完善居民委员会组织、选举、协商、管理、监督和保障机制,推动自治、法治、德治相结合,提升城市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。 河南省现行实施办法自1994年施行,已施行32年。随着全省城镇化进程加快、城市规模扩大,原有制度与基层治理的新形势新要求不相适应。2025年10月,全国人大常委会全面修订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。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26年度立法计划,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会同省委社会工作部起草修订草案,经实地调研、广泛征求意见、召开座谈会和专题研究后,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。